【本報訊】06年多哈亞運健美金牌得主陳潤韜,被指賄賂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以縮短因服禁藥而罰停賽的期限,被判入獄16個月。但上訴庭昨質疑,陳獲教練告知可用罰款代替停賽,法庭未必能推論他知道當中有行賄成份,故判陳上訴得直,當庭獲釋,容後以書面頒佈理由。同案的中國香港健美總會前主席陳少文,其上訴則押後再審。
擬追討10萬元政府資助
陳潤韜(44歲)離開高院時表示「最想快啲返屋企同屋企人一齊」。其代表律師指陳一直相信自己無辜,對上訴很有信心,日後會繼續推廣健美運動。律師又指陳的亞運金牌從未被褫奪,他亦計劃向中國香港健美總會追討他喪失的逾10萬元政府資助。
已服刑8個月的陳潤韜原定下月17日出獄,昨日所見其身形沒有大縮水。據悉懲教署批准他在獄中舉水桶鍛煉肌肉,膳食方面則與其他囚犯一樣。
上訴庭法官夏正民昨甫一開庭便指陳潤韜的定罪有問題。他認為運動員未必知道罰停賽的規則,陳潤韜獲教練告知可用罰款代替停賽,法庭未必能作出唯一合理推論,而裁定他有意圖行賄。
而被判入獄三年的陳少文,原先只申請上訴減刑,但由於陳潤韜洗脫串謀行賄罪,而陳少文被指是串謀者之一,故上訴庭給他時間重新考慮上訴理據,案件另定日期再訊。
案情指陳潤韜與三名健美運動員,05年在韓國賽事中被驗出曾服禁藥而被罰停賽。陳潤韜被指以1萬美元(折約7.8萬港元)行賄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以縮短停賽期限,終趕及參加06年多哈亞運,並奪得金牌。
陳少文則被控向蔡保羅提供35萬元利益,又詐騙香港體育學院及康文署合共85萬元資助。
案件編號:CACC4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