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續三年成為國際美食指南「米芝蓮」推介的中環人氣雲吞麪店「沾仔記」,早前有食客食雲吞麪時,吃中如一毫子般大小的陶瓷碎片,嘴部刮損,連食客曾經補牙的物料也被刮掉,於是報警處理。沾仔記昨派代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就一項傳票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
記者:陳詠詩
被告為沾仔記麵食有限公司,遭食環署以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票控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沾仔記昨派出公司代表出庭應訊,但沒有求情陳詞。
食客補牙物料也遭刮掉
案發於去年12月4日晚上7時許,食客石雲龍到位於威靈頓街的沾仔記用膳。他進食雲吞麪咬到硬物,感覺不適,隨即吐出口中硬物,發現是一片約1.6厘米乘1.5厘米大小、如匙羮部份的碎片,碎片白色底印有藍色繪畫花紋,上面沾有血迹,碎片連同兩塊補牙的物料一同吐出。
石於是報警,食環署其後派員到場,察看沾仔記舖內,認為環境衞生尚可,並取走碎片化驗,證實碎片屬於陶瓷,重約1.1克。
位於中環威靈頓街的沾仔記於92年開業,向以「大件夾抵食」見稱,出名的雲吞麪如乒乓球般大小。每到午市便吸引不少中環上班族光顧,在店外出現長長的排隊人龍。國際美食指南「米芝蓮」於09年首次推出的本地指南中,就將沾仔記納入為本地麪店推介之一,於去年及今年的指南續成為推介麪店。
根據飲食雜誌報道,沾仔記最早由石硤尾地攤麪檔開始,發展至六十年代在大角嘴開設第一家店,至九十年代將業務推廣至中環威靈頓街。創辦人楊展華已將業務交至第三代傳人打理。
沾仔記的名字由來原來亦有一段故。事緣來自新會的創辦人楊展華,原打算將麪檔命名為「展記」,礙於新會口音,做招牌時被人誤「展」為「沾」,於是將錯就錯命名為「沾記」,開第一家店時再改為「沾仔記」。
案件編號:ESS184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