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負擔30%地方債轉公司債 涉2.8萬億

減輕負擔
30%地方債轉公司債 涉2.8萬億

內地4.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地方債需在兩年內解決,為免地方政府「賴債」而拖累銀行,影響金融穩定。《中國證券報》引述權威人士透露,經過監管機構數輪清理,約30%政府融資平台貸款將轉為一般公司類貸款,涉及2900家平台,合計2.8萬億元。

銀行增資壓力大減

今明兩年將是地方政府債務償還高峯期,43%的債務將在兩年內集中到期,預計達4.6萬億元。消息人士稱,約30%政府融資平台貸款將轉為一般公司類貸款,令銀行增加資本壓力下降。
報道更引述分析人士指出,此舉將對銀行構成顯著利好,一方面,大大緩解各方對地方融資平台風險的過分擔憂,另一方面,中銀監要求銀行對地方融資平台計提風險權重最高達300%,為一般公司類貸款風險權重的三倍,經測算會使銀行資本充足率下降約1個百分點.如果三分之一平台貸款能轉入公司類貸款,將大大弱化對銀行資本金的消耗。
儘管監管當局積極整頓地方融資平台,不過,上述權威人士指,有些地方還出現了平台貸款「改頭換面、捲土重來」的勢頭。財政部發言人昨日在回應加強監管地方融資平台時稱,從審計結果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

四招防地方政府賴債

財政部更提出四招防地方政府「賴債」。第一招為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要按照協議約定償還,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係,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第二招是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要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第三招是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最後一招為加快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