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圍道冧樓死因聆訊》
【本報訊】馬頭圍道45J塌樓釀成四死慘劇,死因庭昨結案陳詞。兩名死者家屬怒罵承建商無牌施工,實草菅人命;業主及二房東為錢改建大廈成劏房出租,為冧樓主謀;屋宇署人員辦事官僚馬虎,水平差過無牌承建商,是幕後黑手。兩家屬憤言親人非法被殺和謀殺。署方代表則堅稱今次「最多係疏忽行為」,與業主代表一致認為四條人命,屬死於意外。
記者:李啟發
在家自修欲考入大學的死者童慶濤(20歲),母親李珍華坦言兒子「好乖、好有上進心」,「有人話:家,係最安全嘅地方,點解我個仔偏偏就死係屋企裏面?」預備了兩頁結案陳詞的她因情緒激動,要由女兒讀出,直指塌樓表面是意外,實為大業主及二房東貪婪,承建商自大無知及屋宇署無能導致。「點解我要白頭人送黑頭人……我個仔嘅死,實際上係俾佢哋『謀殺』。」
「呢班人罔顧人命」
她斥責大業主翟愛聯聲稱早知大廈有問題:「點解仲要租畀我哋?」明知承建商無牌,「點解仲搵佢鑿牆……搞到冧樓」。她認為翟聲稱致電署方過百次,卻不請教律師或建築師,「佢眼裏面只有錢,其他人嘅死活,完全唔會關心」。二房東改建大廈成劏房出租賺錢,更是一手促成塌樓的主謀,「又係錢大晒,錢緊要過人命」。
她批評署方人員毫無責任感,視察後稱無即時危險,「唔係嚴重失職,就係判斷有問題……水平差過無牌嗰個判頭」。塌樓非意外,「完全係呢班人自私自利,鹵莽自大,麻木不仁,罔顧人命而造成」。
死者蔡道強(40歲)遺孀李翠新認為本港不少大廈樓齡高於涉案大廈仍屹立不倒,皆因有適當維修。她指塌樓危機潛藏多年,業主無依法聘用註冊承建商等施工,應予檢控;署方人員處理投訴甚至法庭聆訊均表現官僚,令人失望;承建商無做鞏固措施便施工,亦要負責。若以上三方非得過且過,慘劇完全可避免。四死者的死因實屬非法被殺或誤殺。
死因庭今日裁決
屋宇署代表大律師趙芷筠指案件最多是疏忽行為,死因庭不追究民事責任,不適合有任何建議,若有建議,亦要切實可行,又指政府正跨部門研究劏房這社會問題,非今次研訊可處理。翟的代表大律師林沙文謂,署方案發前曾發維修令,卻看不出大廈有逼切倒塌危險,暗指署方有責任。兩方均認為四名住客是死於意外。法庭將於今日裁決。
案件編號:CCDI102-105/10
各方結案陳詞
‧20歲死者童慶濤母親李珍華:整件事係大業主同二房東嘅貪婪,判頭(承建商)嘅自大無知,再加上屋宇署嘅無能,麻木不仁所造成嘅。可以話呢棟樓倒冧,完全係由於呢班人嘅蓄意疏忽,我個仔嘅死,實際上係俾佢哋「謀殺」(圖)
‧40歲死者蔡道強遺孀李翠新:屋宇署嘅人官僚同馬虎處事,業主冇遵守法律請認同人士同註冊承建商,承建商冇做足安全措施,四個死者係非法被殺或者誤殺
‧大業主翟愛聯:承建商施工影響微乎其微,署方案發前睇唔出有迫切倒塌危險,應裁定死於意外
‧屋宇署:死因庭唔係要追究民事責任,今次最多係有人疏忽,應裁定死於意外
資料來源:死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