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今年3月24日在港鐵葵芳站超市偷兩包總值73.9元豬肉的五旬婦人,上周五被裁定盜竊罪成後,隨即掏刀在庭上割脈企圖自殺。她送院治理後傷勢無大礙。
上周罪成曾庭上割脈
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再提訊,律師向裁判官道歉,指被告並不知悉法庭程序,她因一時激動才做儍事。暫委裁判官李志豪將案押後至下月6日,等候感化及心理專家報告,准被告保釋候判。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吳玉群(52歲)的丈夫於04年逝世,她育有三名子女,兩子仍在求學階段。她靠每月7,000元綜援金過活,在子女眼中是好媽媽。被告患有癌症,接受過放射性治療,她的骨骼亦有問題。被告有一次同類案底,獲法庭改以自簽1,500元守行為處理。
案件編號:TWCC8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