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漸成潮流配飾,個別衣飾店更兼售眼鏡。原來本港售賣眼鏡的店鋪,並無規定要有註冊視光師駐場,惟售賣過程中若牽涉驗配,則必須由註冊視光師操刀,否則便屬違法。消費者委員會今年上半年共接33宗有關眼鏡店投訴,主要涉及眼鏡質素問題,或度數不準確。
建議展示註冊證明
有讀者反映,本港個別眼鏡店未有安排註冊視光師進駐,疑不合法。消委會表示,如不涉及驗配,例如由客人交出近視、散光度數等資料,再直接轉交工場配製,便無特定要求註冊視光師駐場。涉及驗眼等程序必須由註冊視光師執行,否則便違反法例,可交由警方調查。該會建議,如對視光師的專業程度有懷疑,可要求出示註冊證明文件,亦建議商戶在當眼處展示該註冊證明,讓消費者更易分辨。
檔案編號:0722080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各類表格: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