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宗僱員工作期間猝死個案,僱員家屬應如何處理?僱主又需否負起《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
答:家屬可聯絡勞工處的死亡案件辦事處,申請僱員補償手續,並攜同下列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死亡證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證明申請人與已故僱員關係的文件(如結婚證明書、出生證明書),再由勞工處處長研究該死亡補償是否適合由其作出裁定,否則個案需交法院處理,申索人須由僱員死亡日期起計24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申請。
提出法律訴訟有三個方法: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向區域法院提出申請或自行聘請律師代為入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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