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原意敬老的生果金,有時卻令長者諸多不便。民主黨表示,長者有權選擇在內地居住、旅遊或探親,因此不應為原意敬老的生果金設離港限制。該黨建議,領取生果金的長者只需每年一次向社署報到便合資格續領生果金。政府現時規定,領取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日前連續居港一年,不能離港超過56日,但此做法被不少長者批評不近人情,因近年越來越多長者選擇到內地居住,又或長時間到外地探親。民主黨建議,不論長者過去一年居於何地,只要至少到社署「報平安」一次便可合資格領取生果金,減少長者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