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呃錢女社工判社服令

案件速遞
呃錢女社工判社服令

【本報訊】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女幹事張紫婷(30歲),為支付修讀城市大學社工系副學士課程學費,於08年2月至09年8月間訛稱委託其男友張志豪(31歲)開設的人事顧問公司,代青年會聘課程導師,騙取代聘報酬共8,000元。已成社工的女幹事及男友昨各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賠償3,689元予青年會及1,000元堂費。張案發後已辭去青年會工作。
據《社工註冊條例》,註冊社工犯可判監罪行,註冊局會收集案件資料,由註冊局成員開會決定是否撤銷其註冊資格。
案件編號:KCCC24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