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以性交片段勒索商人案,有如亞運前划艇代表陳學殷勒索已婚X富商案的翻版。陳學殷退役後,05年在酒樓任知客,認識現年73歲的X富商。富商送上支票示愛,又聘請她到其公司工作。在陳表示想與丈夫離婚時,富商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陳在第三次開房時拒絕性交,得罪富商,富商不睬她,陳便寫信勒索富商300萬元。
寫信勒索富商300萬
陳學殷現年27歲,她05年在葵芳新都會美心皇宮任知客時邂逅已婚富商,對方將寫上表達好感的字條連同5萬元支票給她,雖然她拒絕,但富商着她留下以備不時之需。富商不時借故摸她手和搭膊「抽水」。
富商之後聘請陳到其公司工作,除8,000元月薪外,亦每月給她1萬元。富商在公司向陳擁吻及搭膊,陳表示只當他是契爺。陳後來奉子成婚,富商給她10萬元賀禮,其後知道陳婚後生活困苦,丈夫有新歡,便建議她離婚。
就在陳最失意時,富商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去年2至3月,二人兩度到尖沙嘴開房,富商每次給她2,000元利是。
至4月底,二人第三次開房,富商脫光衣服在酒店等候,令她覺得自己如妓女,她拒絕性交便離開。
陳致電和寫信給富商,均無回覆。陳在5月初寫勒索信給富商,表示已拍下性交片段,若富商不在5月14日下午3時前存入300萬元到她戶口,便會向傳媒「爆大鑊」。
警員假扮富商代表與陳見面,將她拘捕。陳今年1月因勒索罪成判監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