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要求離港被拒

楊家誠要求離港被拒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兼伯明翰環球主席楊家誠涉洗黑錢7.21億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楊家誠由於要到英國處理球會的人事變動及球員調配,要求更改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並將人事擔保金加碼至400萬元,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將於8月30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楊家誠(左)申請離港被拒,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區民傑攝

稱須處理球會事務

現年51歲的楊家誠是伯明翰環球控股主席,亦是《成報》大股東及名譽主席。他昨在數名猛男陪同下到庭,案件提訊期間他表現輕鬆,完畢後與律師在證人室內密斟。由於他的擔保人未有到庭,惟法庭規定擔保人必須到庭,楊家誠惟有在證人室等候,直至手續完成才離開法院。
控方昨提出修改中文控罪表涉案款項的數字,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辯方則要求更改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指被告須離港四天,於本月13至16日前往伯明翰,球會的經理今年6月辭職,已有新人上任,被告須與他會面商談,加上新球季即將開鑼,要處理球員轉會事宜。
辯方又指,被告以往慣常一個月兩次到英國公幹,他的家庭在香港,前往英國只是處理公務,在當地並無親屬,因此不會潛逃,人事擔保可由300萬元增至400萬元。

控方指不排除潛逃

控方反對有關申請指,案情嚴重,涉及逾7億元黑錢,而被告可找副手替他處理公務,他若可離港不排除潛逃。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最後拒絕被告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後會以英語審訊,批准被告以原有的現金400萬元及人事擔保300萬元保釋。
被告被控以五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於01至07年間,利用他及其父持有的五個銀行戶口清洗7.21億元黑錢,控方指稱案發期間共有6.6億元存入被告三個銀行戶口,但他向稅局申報應課稅收入卻只有165萬元。此外,涉案期間共有8,840萬元存入楊父兩個戶口,但其父只申報6,880元應課稅收入。楊父於08年離開香港後便沒有回港。
案件編號:ESCC27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