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日以涉嫌爆竊罪,拘捕三名進入新政府總部的記者,新聞界及人權組織譁然,怒轟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打壓傳媒採訪。被無辜扣查的記者踢爆警方指控荒謬及歪曲事實,強調獲發臨時訪客證才進入政府總部範圍,並指摘警方以「先套料、後拘捕」手法扣查他們,完全違反常規。 記者:林俊謙
前日三名《明報》、《星島日報》及《資本壹週》的記者,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內,遭警方扣查至深夜才無條件獲釋。事後警方發表聲明,指三記者當時「行迹可疑」,持有的訪客證又懷疑過期,所以在合理懷疑下以涉嫌爆竊拘捕,事後相信他們沒有爆竊意圖,口頭警告後無條件釋放。
被扣記者踢爆謊言
不過被扣查的記者接受本報訪問時,卻踢爆警方大話連篇。其中一名記者稱,他們三人進入新政府總部大樓範圍前,在新政府總部登記處循正途登記,雖然三人同行,保安卻只發出兩個臨時訪客證,也從未查詢三人是否記者;其間有記者的訪客證未能成功通過閘口,駐守的保安更主動「開閘」讓記者通過,他們進入政府總部三樓特首辦公室時,一名駐守職員主動開門。
直到他們準備離開,才被巡邏的警員截停。對方最初聲稱想了解政府總部是否有保安漏洞,希望記者提供資料,其間沒有提出指控或警誡,怎料警員向記者「套料」後,突然以企圖爆竊罪將三人拘捕。該名記者對被警方以涉嫌爆竊罪名拘捕他們感到十分荒謬,又質疑警方先套料、後拘捕手法有違常規。
記協促警方道歉
新聞界對事件感到憤怒,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批評,當時三名記者已表明身份,認為警員不應以與事件無關的罪名拘捕他們;記協強烈譴責警方以企圖爆竊這「莫須有」罪名拘捕三名記者,促請特首辦及警方公開交代事件,並向被捕記者道歉。
人權監察羅沃啟指摘警方做法無理,批評新政府總部本意「門常開」,骨子裏卻叫「人勿來」;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亦狠批警方做法過敏,認為警方應檢討;民陣警權關注組強烈譴責警方濫權,要求警務處長曾偉雄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道歉。李少光昨表示正了解事件,稱警方不會留難正當採訪,「我哋視記者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