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劇烈波動時禁止沽空股票,是各國監管機構經常會使出的干預招數。在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後第四日,美國證監(SEC)就暫時禁止對880隻股份進行沽空;英國當時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措施推出後,短期內無疑能穩住股市,股市大幅反彈。但三周過後,被禁止沽空的股份卻下跌了26%,跑輸同期標普500指數,顯然對阻止跌勢毫無幫助。
被指「輸打贏要」
很多市場人士均覺得,監管機構是否應該干預自由市場以及投資者對冲或投機的權利,甚至認為這些禁令是監督機構「輸打贏要」的野蠻行為,或者在無計可施下出此下策。
以今次歐洲4國為例,禁止沽空只限制在普通股份範圍,未有連期權及期貨都一併禁止,若有投資者繼續有意造淡,仍是可通過其他衍生工具進行,或者轉到其他沒有禁令的歐元區國家繼續狙擊,成效未必顯著。另一方面,以08年的例子而言,若被狙擊的股份真的是有問題,就算不容許沽空,最終亦會在市場供求轉變下而大跌,根本難以阻擋市場力量,反而因為倉促推行禁止沽空,令市場恐慌情緒進一步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