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個由單身男女組成的「情侶去死去死團」,專門在情侶約會熱點搗亂,見人幽會,就上去騷擾。
於是就有人說,這是社會上的「激進團體」。
其實,哪有這麼多「激進」的團體,說穿了,這世界上有許多人,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自己單身,找不到情侶性伴,就見不得人雙雙對對,於是就去踩場搗亂騷擾。被騷擾者怕事,連忙躲開避走,他們便大樂,覺得攪了你們的溫馨,你們就跟我一樣沒溫馨了。
這種人,必須得遇到一對火爆情人,被擾得火起,雙雙發難,出刀出槍,把來犯者殺掉一兩個,以後,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激進人」了。
見不得人好,也是一種毛病。得了這種病,人生十分痛苦,患者眼中,看別人,什麼都比自己好,情比自己濃,錢比自己多,房子比自己大──他們永遠不會知道「比下有餘」,只知道「比上不足」,這也不足,那也不足,日子還如何去過?
這種人日子不好過,也見不得人日子好過,他們不知如何可以令日子好過,就但願人家日子跟自己一樣不好過。他們不會期望世界美好,因為世界越美好,就顯得自己越不好。反而世界慘淡了,他們的心境才會平靜。猶如一個怨毒的寡婦,自己死了老公,恨不得全世界女人的老公都死光了才好。
仇情者如此,仇富者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