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死因庭昨續審馬頭圍道塌樓釀成四死慘劇。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的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指,塌樓的主力柱日久失修,對大廈的負載力或接近「臨界點」,當日在天井施工的承建商鋸走貼近主力柱的僭建物,產生震盪令柱倒塌,引發連鎖反應,導致另外兩條主力柱同時倒塌冧樓。其證供直指承建商是冧樓元凶,更稱「我覺得佢(承建商)可能要為事件負責!」
記者:李啟發
專家證人鍾金賢稱,建於五十年代的45J肇事樓宇,跟旁邊的45G及45H實為同時興建的一幢大廈,其設計屬舊式,當年是合法興建,亦無偷工減料,惟地基淺,八成半結構「靠石屎」,一成半是鐵,若石屎出問題,破壞性相對較大。
鍾金賢認為塌樓設計不理想,無考慮風力及震盪問題。他入行近30年「第一次見到用咁嘅計算方法(起樓)……負載幾多靠柱嘅大小,任何一條主力柱出問題都有機會冧」,故當年建得不高。
鍾金賢說塌樓一至四樓變成劏房,其中一條主力柱「冇計承受露台嘅重量」,亦有超重狀況,但均不影響樓宇結構。主力柱無爆裂,證明非受不住大廈壓力。
鍾金賢分析,塌樓的三條主力柱,中間一條可承受重量最低,「好大可能最先冧」。他說,根據承建商朱偉榮的口供,朱當日早上在大廈後方天井用電鋸「逐條逐條鋸走」橫樑工字鐵,惟他無用樁頂支撐,產生震盪。施工位置貼近中間早已損毀嚴重的主力柱,令主力柱倒塌,要負荷的力量轉到另外兩條主力柱,引致連貫性倒冧。他認同中間主力柱日久失修,負載力或到「臨界點」,直指朱可能要為事件負責。
發現45度傾斜磚頭
冧樓事件發生於去年1月29日,同月初曾到場視察的建築師袁永強說,當時見塌樓主力柱、閣樓橫樑等多處石屎剝落嚴重,露出裏面鐵枝。他發現樓宇有呈45度角傾斜的磚頭,不排除是大廈傾斜壓成,認為工程前要有通架等支撐。
政府化驗所事後派員到場撿走15支大廈鐵枝。化驗師黃大偉指,鐵枝均嚴重銹蝕,切口是最少半年以前造成,而其中四條是「扯斷」。裁判官說不明白為何會無故扯斷,「除非有個武功好高嘅(人)o架啫」,黃解釋例如是維修時造成。
案件編號:CCDI1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