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野鳥礙衞生可罰萬元

餵野鳥礙衞生可罰萬元

在私人業權處所,如餵飼野鳥構成環境衞生問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食環署有權調查,若確有妨礙衞生情況,會向有關業主或住戶發出通知書,飭令其在指定期限內減除妨礙,否則屬違法,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每日罰款200元。

排泄物或傳播疾病

將軍澳欣明苑陳小姐指鄰居於窗台外花槽放置雀糧餵飼野鳥。「已經好多年,我同隔籬成日投訴都冇用。啲野雀飛去食嘢,到處糞便,好驚惹到禽流感」。
食環署回覆,於2009年10月起接獲有關投訴,其間多次派員調查,但無發現有人餵飼或飼養野雀;職員已提醒該單位住戶,注意野鳥排泄物傳播疾病及違法可能。接獲本報轉介後,再派員上門視察,既未發現有人餵飼或飼養野雀,亦未發現構成妨礙環境衞生問題。
檔案編號:07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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