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脅持人質事件發生至今快一年,部份遇害者家屬和倖存者最快今日向本港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提出民事訴訟,向菲律賓政府追究責任。有法律界人士指,在本港舉證或涉法律問題,加上菲律賓屬主權國家,本港法院無司法管轄權,提訴有困難,但為公義值得一試。
「為咗公義係值得」
脅持人質慘劇首名遇害的領隊謝廷駿,其胞兄謝志堅和倖存團友李瀅銓上月往菲律賓蒐證及會見當地律師,了解入稟法院司法程序。據了解,謝志堅等人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先在本港循民事訴訟控告菲律賓政府,以及追究總統阿奎諾三世在事件有否失責。
謝志堅最快今日聯同慘劇中被槍傷下顎、導致右耳失聰和手指傷殘的團友易小玲,在本港申請法援提訴。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事件在菲律賓發生,在港舉證時須符合本港的《證據法》,簡單如一份醫生報告,也要有醫生簽署聲名作實,方可提堂,「個醫生仲要係香港認可」。儘管有這些技術問題,他認為值得提訴,「為咗公義係值得」。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接受傳媒訪問則指,菲律賓屬主權國家,香港法院無司法管轄權,即使案件在港勝訴,也難獲菲律賓政府承認,但可作為佐證,有助遇害者家屬和倖存者將來在當地提訴。她又指,包括菲律賓統總在內,很多國家元首均有司法轄免權。
菲律賓人質慘劇去年8月23日發生,八港人遇害,今年3月23日本港死因裁判庭裁定八人不合法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