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未落成 業主報錯料代理睇錯單位賣錯樓

物業未落成 業主報錯料
代理睇錯單位賣錯樓

買樓置業一擲千金,卻未必換來稱心居所。有購村屋讀者根據代理提供資料,竟然睇錯單位買錯樓;亦有代理未妥善交代新買家需否保留傢俬,最終業主要減價售樓,作為委託買家丟棄傢俬的代價,換來一肚氣。

個案一:甲座獨立屋變乙座排屋

李先生去年底經利嘉閣往睇元朗某村屋,於「甲座」屬獨立屋設計,四面有窗,景觀開揚,廚房有獨立間隔,李在代理陪同下參觀多次後以逾二百萬元買入,並往律師樓簽訂文件。
惟當時現樓未有門牌號碼,亦無地段編號,李無從對證。到今年7月初,李發現所購乃「乙座」毗連其他村屋、景觀受擋的非獨立屋,廚房屬開放式設計,與太太心意相違。「代理話業主搞錯資料,佢哋唔會負責!」
利嘉閣回覆本報,表示當時物業未建成,未編門牌號碼,查冊仍未能顯示,代理只能靠業主指示辨認位置;業主事後亦承認提供錯誤資料,願無條件退訂。李先生稱,因舊居已售,為免蹉跎故繼續交易,但深感「冇癮」。

個案二:舊傢俬保留與否惹爭拗

張先生年初經美聯物業放售屯門某屋苑單位,內附發展商所贈傢俬電器。4月底簽臨時買賣合約時,買家無露面,代理表示可留給買家,5月中交吉當日,張突接對方律師告知,買家早向經紀說明不要任何傢俬。「由知道話唔要到簽約賣樓得四個鐘,臨時臨急我點處理?」最終張妥協減價一千多元,委託買家自行清理。
美聯回覆本報,否認經紀曾表示買家會接收全屋傢俬,又指臨時買賣合約已列明包括的電器種類、數量及入牆裝修等,指張理應明白。張呻道:「合約啲字咁細!」
檔案編號:0704072、0627014

地監局回應:地產代理必須查冊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代理受業主委託出售物業,必須填寫協議中的物業資料,包括物業註冊的擁有權、樓面面積、落成年份、用途限制等。代表賣方的地產代理,亦必須就物業進行土地查冊,向買家提供資料。
該局又指,涉及鄉村土地的物業轉讓問題複雜,買賣雙方宜加留意及尋求法律意見,不應貿然簽訂有約束力的買賣合約,建議消費者先細閱查冊紀錄,有任何疑問則應向律師查詢,免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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