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嘴兩間影音店涉不良銷售手法欺騙遊客,被消費者委員會公開點名。該會就兩店收到143宗投訴,涉款近161萬元,包括游說旅客轉買另一款產品,卻賣貴市價逾一倍,又賣壞掉的二手貨,或訛稱「雜嘜」牌是名牌等。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當局遲遲未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打擊這些老掉牙的不良營銷手法,令本港聲譽受損,「點只呢兩間吖」。
海關昨日巡查
遭點名的日東公司及時尚數碼位於尖沙嘴彌敦道,昨仍營業。現場所見,招牌店名欠奉,電子產品的品牌霓虹燈卻耀眼,旅客易誤認是專門店。海關昨派員巡查兩店及同區其他影音舖。
來自內地中山的旅客羅先生與樊小姐昨往時尚數碼退貨,因前日以6,500元買的數碼相機是水貨,旺角店舖只售3,500元,「擺明呃人」。他們本欲買值6,000多元的Nikon相機,店員游說買Canon相機:「點知係舊款。」兩人在傳媒陪同下獲該店答應退回信用卡簽賬紙,「問咗銀行先知退唔到錢」。一內地及一外籍旅客也在日東拿着數碼相機要求退款。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小組主席陳志光昨在記者會公佈,去年至上月共接獲143宗關於兩店的投訴,屢勸不改決定點名,並知會本地及內地旅遊機構。今年一深圳遊客在時尚數碼以4,750元買投影機,店員指它是名牌商收購的公司製造,後來發現並非名牌,只售人民幣2,400元。消委會認為有誤導,但因投訴人欠單據未能調解。
一南非遊客也在該店被游說買1,400美元的數碼相機,但不附包裝盒及說明書。遊客發現相機是舊款要求退款,店員卻稱沒包裝盒及說明書不能退款。遊客最後更發現相機是壞掉的二手貨,終在消委會協助下換回另一款相機。
日東王姓經理昨否認欺騙遊客:「消委會抽樣點名啫。」時尚數碼店員馮先生說已向旅客羅先生聲明是水貨,其他個案則不置評。消委會認為應盡快修改《商品說明條例》,將不良營商手法列入刑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