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理財(1019)上月尾宣佈,以1.62億元收購新加坡IPPFinancialServicesHoldingsLtd(IPP)的100%權益。本報昨日收到兩封疑是來自IPP管理層的匿名信,內容質疑收購不符合法例及未有及時公佈。本報就匿名信內容向康宏查詢,康宏在回覆本報查詢時逐一反駁,並強調收購符合相關規例,亦有作適時公佈。 記者:陳健文
康宏理財於上月建議收購的IPP,主要從事人壽保險、投資策劃及投資建議服務業務。收購銀碼細,但亦惹來是非。據本報收到一封抬頭寫上新加坡金管局信件的副本指,康宏的收購並不符合當地相關規例(Section57A),整個交易只是由IPP的代表法人負責洽談,旗下顧問公司管理層全不知情,擔心有關交易將影響到旗下客戶,更會對新加坡金融市場形象構成負面影響。
另一封致港交所(388)的匿名信則質疑,主席王利民早在3月13日經已與IPP接觸,並曾與主要股東就收購進行洽商,更在3月16日撰寫電郵,向IPP的高級管理表明其意向,但當時康宏並沒有作出適當公佈。該信亦同時質疑,康宏沒有進行適當的盡職審查。據本報收到的兩封匿名信,第一封是以IPP的信紙撰寫,亦是採用IPP的公司信封,第二封更附上王利民向IPP高層發出的電郵副本,故估計匿名信是由不滿收購的IPP高層發出的。
對於匿名信的質疑,康宏發言人透過電郵回覆本報。發言人表示,公司在計劃收購IPP的整個過程中,一直有徵詢新加坡律師意見,交易完全符合相關規定,亦已取得全部所需法例及監管批准,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監管機構就交易提出詢問或質疑。
康宏:交易符合規定
發言人續稱,今次交易的消息完全是依據香港上市公司條例處理,沒有過早或過遲公佈重要消息,而且,所有商業上洽商不會一朝促成,交易洽商期間管理層一直謹守香港法例,在細節未有落實前,沒有胡亂發放任何股價敏感資料。
有關對現有客戶的影響,發言人指,有信心會為IPP現有客戶帶來更理想的服務,公司可與IPP發揮協同效益。
本報曾就匿名信向港交所及證監會查詢,惟兩家機構發言人均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