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業戶霸公眾空間停車

工廈業戶霸公眾空間停車

僭建成風,有工廈車場建大型簷篷及霸佔公用空間,讀者投訴三年來重型貨車駛過難轉彎,惟屋宇署懶理,僅發清拆令。另有商廈改租約,一車位只可登記單一車牌號碼;亦有住宅管理公司拒讓一車位方格內同時停泊一私家車一電單車,管理公司與租、業戶間爭拗不休。

個案一 持六車位泊20輛車

火炭豐盛工業中心業戶東業德勤測試顧問有限公司,擁六個車位卻長期同時停泊20輛私家車、輕型及中型貨車。陳先生怒道︰「恃住自己啲泊車位近角落,就霸埋另一邊公用空間,泊十幾部車,又起咁大個簷篷,就算屋宇署發咗清拆令都管佢唔到。」
記者查證,該公司霸佔公用空間令轉彎位最窄不足六米,車位亦加蓋約15米闊乘7米長疑僭建簷篷。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指出,停車場設計最重視安全,三手軚內必須可將車輛泊入車位,行車通道、上落斜路及轉彎位須預留足夠空間,「一般預八至十米畀貨車轉彎,太窄好易撞!」蘇表示圖則會交屋宇署審批,確保合乎標準,該署亦有責任監督日後的安全問題。
華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覆,已多次口頭及書面通知東業德勤改善,並會繼續跟進。東業德勤回應指已提醒員工勿泊車輛於轉彎位阻塞車路。去年8月東業德勤亦已收到屋宇署清拆大型簷篷的命令,因無即時危險,至今仍未處理。屋宇署截稿前仍未回覆。

個案二 商廈改約一位一車

吳女士租用雅蘭中心一商用車位多年,一直登記三輛私家車車牌,按需要輪流停泊。惟近日管理公司通知只可登記一輛私家車車牌,其餘須每月額外徵收800元,以及午夜12時後不准車輛出入。
吳女士說:「我有三架車,咁搞法咪每年要畀多兩萬蚊?家我成日都要趕住收工,唔敢做咁夜揸唔到架車走。」
律師梁永鏗提醒市民,應細閱租約內容,若訂明管理公司有權隨時改變條款,簽署前應三思。管理公司恒隆地產有限公司並無回應上述事件,但表示樂意向租戶解釋新措施。

停車場斜路出口轉彎位不足六米,重型貨車難轉彎(箭嘴示)。

個案三 禁自購車位停兩車

15年前吳先生購入黃埔花園停車場一私家車位,一直同時泊放私家車及電單車各一輛,近月管業處指該車位只限停泊一私家車,電單車需另泊於月租位,吳不滿謂︰「個車位係我嘅,我又冇泊出界,點解要我嘥錢泊月租位?」
梁永鏗律師表示,若車位業權人泊車冇出界,可自行決定如何使用該車位,惟一切以公契內容作準。黃埔花園管理有限公司截稿前仍未回應。
檔案編號︰0717023、0726074、0609070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