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次向家人透露自殺念頭的產後抑鬱婦,11年前在仁安醫院留院期間跳樓自殺,全身癱瘓,數年後更被丈夫拋棄申請離婚。婦人08年在高等法院控告仁安醫院及診治她的精神科醫生趙伯宏疏忽,索償2,500萬元,案件經歷近20天審訊後,突然私底下和解,直至昨日高院為訟費評估頒佈判詞,才正式披露婦人獲償1,100萬元。
記者:彭嘉賢、陳詠詩
本報曾聯絡仁安醫院及趙伯宏,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表示,不可能百分之一百預測到抑鬱症病人會否自殺,醫生的臨床評估只能推算病人自殺的風險,而且僅有1%至3%的產後抑鬱症病人,會嚴重至需要勒令強制留在病房。
事發時只得24歲的原告陳燕娜,00年7月9日在威爾斯親王醫院誕下女兒後,開始受情緒困擾,感到不開心及焦慮,又對照顧初生女兒感無助。她曾向多間醫院求診,包括威爾斯親王醫院、聖德肋撒醫院、仁安醫院及大埔那打素醫院,惟病情未有改善。
姑奶陪散步 睹跳下平台
同年10月7日,陳離家失蹤。丈夫王普明發現她時,她聲稱要到長洲燒炭或跳樓自殺,又要求丈夫與她同赴黃泉。丈夫於是帶她向私家醫生求診,醫生將她轉介那打素醫院,但兩人堅持要入住私家醫院,於是強行簽字出院。
翌日,陳離家後致電丈夫,再透露會跳樓自殺。丈夫四出尋找後發現她危坐一幢大廈的10樓窗邊,游說多時才勸服她到仁安醫院求診。當日仁安的醫生診斷她患上產後抑鬱,安排她在精神科留醫,由在該院掛單的精神科專科醫生趙伯宏負責治療。
10月10日早上,陳的丈夫與姑奶到病房探望陳,遇上趙巡房,但陳一直閉上眼睛拒絕與趙談話。之後丈夫要上班,留下姑奶陪伴陳。
至早上9時半,姑奶陪陳到醫院平台散步時,陳突然跳下離地面兩層樓高的平台,雖然大難不死,但着地時頭部及脊椎受傷,導致全身癱瘓。
指低估病情 未加強監察
陳03年透過法律援助署入稟高院索償。案件08年初開審,當時陳仍在大埔醫院接受治療,需要長期坐輪椅,但可以簡單對話及以手勢與人溝通。
審訊時,陳夫婦倆有否向被告披露陳有自殺傾向,與訟雙方各執一詞。陳的律師指陳入院後曾告知趙,她日前企圖跳樓,其丈夫在庭上作供時亦表示,他與趙首次見面時,已向他透露妻子多番揚言自殺,以及其岳母是跳樓自殺身亡。
因此陳認為根據其病歷,首被告仁安醫院及次被告趙伯宏應可預期她有可能自殺,但兩被告低估其病情,沒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她自殺,包括沒有安排她轉往治療高自殺風險病人的醫院、沒有指示護士不准她離開病房,以及沒有要求護士加強監察其狀況。但被告一方辯稱,陳與丈夫並無向趙透露她曾有自殺念頭,以及曾於10月7日入住那打素醫院並強行出院,結果趙評估陳屬於自殺風險較低的病人。若他們早知陳病情嚴重,會建議將她轉往公立醫院或專門治療精神病人的醫院。
案件審訊19日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27日恢復聆訊,並預計要再審訊多29天,但在5月23日三方律師私底下達成和解。兩被告同意支付原告的訟費,原告則要求1,100萬元訟費,並交由聆案官評定。
由於原告不滿部份評定金額,故向高院原訟庭申請覆核。高院昨下達判詞,結果披露了當年的和解金額。
案件編號:HCPI804、805/03
產後抑鬱婦跌癱示意圖
部份賠償千萬元個案
事件:11年3月,17歲救生員當值時遭硬物撞頭,四肢癱瘓,向康文署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2,800萬元(和解,估計獲償近2,000萬元)
事件:09年11月,28歲消防員遇車禍,傷頸及脊椎,四肢癱瘓,向肇禍司機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4,400萬元(和解,估計獲償2,200萬元)
事件:06年7月,37歲電工高處墮下,遭槽壓住,下肢癱瘓,向工程公司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1,600萬元(獲償1,380萬元)
事件:05年7月,33歲懲教員當值時遭塌下假天花板傷頭頸,向政府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1,500萬元(和解,獲償1,000萬元)
事件:04年7月,51歲點心工人捱車撞,碎頭骨,全身癱瘓,向肇事司機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2,600萬元(和解,獲償1,318萬元)
事件:01年9月,24歲學徒車禍致半身不遂及失去性能力,向保險公司索償
索償金額(結果):3,600萬元(獲償2,173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