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涉姦女同學 承認被性冲昏頭腦事主X:係咪當我係雞?

高材生涉姦女同學 承認被性冲昏頭腦
事主X:係咪當我係雞?

【本報訊】BandOne學校高材生涉強姦女同學案,被告昨在高等法院自辯。被告稱,事主X與他拍拖短短8個月,便提分手逾15次。她去年7月再提分手,見他無反應,便反過來「返」他,並試圖「用性綁住」他。懷疑非禮案發生當天,她更首度採取主動,令他往後數天「慾火焚身」,失控狂發淫褻短訊給她。X其後曾以短訊罵他「你係咪當我一隻雞?」。被告承認至今他才「發現自己當時被性冲昏頭腦,好唔理智」。

被告許嘉誠昨指與女事主復合後,女事主試圖「用性綁住」他,否認強姦對方。資料圖片

拍拖8月提分手逾15次

法庭裁定17歲被告許嘉誠就強姦及非禮兩項罪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自辯。據被告稱,他與同齡的X於09年底開始拍拖,因X父母不喜歡他,雙方見面機會不多,但兩人早已有親密行為。他記得拍拖約一個月,兩人便第一次嘗試性交。而往後多次都因X怕痛,以致被告無將陽具完全插入,改為由X以手淫替他洩慾。
被告表示,X常發脾氣,拍拖短短8個月,便提分手逾15次,每次都由他「返」X。去年7月,X再提分手,他感覺「好攰」,便無理會她。惟X卻反過來「返」他。他稱,去年8月7日,他與X在將軍澳寓所如常親熱,當時X還呻吟說:「老公,好舒服呀。」他承認曾以部份陽具進入X身體,但否認強姦她。
被告續稱,他倆於8月底又鬧分手,X甫開學便「返」他。至9月8日,兩人再到他的寓所,今次X更主動脫下內褲,坐在他身上用下體磨擦他陽具。X事後亦在短訊露骨承認「差點破」,即破處女膜。被告說,X父母當晚發現X逃學後,更曾致電其父大興問罪之師。X翌日發短訊給他說:「對不住,我都係俾佢打到傷晒,先爆出嚟。」

反問法官:你係我會點

據被告指,X那天首次做自動,令他官能大受刺激。往後兩天不見,他更感「慾火焚身」,惟有不斷發短訊叫她「自慰娛樂吓佢」等。X後覆短訊罵他說:「你係咪當我一隻雞?」他至今才「發現自己當時被性冲昏頭腦,好唔理智」。
被告在盤問下否認利用X對他的感情,意圖佔有她的身體。他承認母親曾讀法律,但就否認曾以此恐嚇X不要告發他。他在短訊中雖曾提及要X「就範」,並用X為「情慾對象」,但他否認曾性侵犯她,更認為X自9月「用性綁住」他。被告還問法官「我係男人,你係我會點呀?」但法官沒答他。控辯雙方周一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