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雙噏:兩宗內訌事件 - 盧覓雪

異性雙噏:兩宗內訌事件 - 盧覓雪

這個禮拜最吸引我眼球的新聞是,王濛在訓練期間醉酒打教練王春露被逐出國家速滑隊,以及國米隊友史奈達與伊度奧爭坐頭等機艙而大打出手。兩宗打架事件都笑到我碌地,無他,咁大個人,點會搞成咁!
根據報道,國米雙雄大打出手明顯是為了顯示個人身份地位,伊度奧混入了只限球會高層坐的頭等機艙,史奈達唔抵得,走去理論,初則囗角,繼而動武,動機真的那樣純粹嗎?會否史奈達根本眼紅伊度奧在球隊的地位,乘機洩憤咋?
王濛則與王春露素有積怨,今番酒後打人,純是酒精作怪抑或係借頭借路,打咗至算,就只有她本人才知曉了。

懲罰一定要有阻嚇性

眾所周知,別說國家隊,即使任何球會都十分重視紀律,還記得剛隨車路士訪港的泰利,去年世界盃前被揭發勾義嫂事件。英格蘭國家隊領隊卡比路褫奪了泰利的隊長臂章,這個裁決令全世界都沒話說,這就是紀律。世人要求擔當國家隊隊長除了好波還要有品。用這種標準睇王濛,睇史奈達,當然要懲處,而且一定要有阻嚇性。
王濛現時被逐出國家隊,不能參加國際比賽,等於由零開始,其實她犯事不是第一次。07年曾口出狂言「國家隊不適合自己」,搞到國家體育總局要王濛「深刻反思錯誤,寫悔過書,還要公開讀出,亦要被媒體公開刊登,否則停止參加國際賽」;原來王濛吸取不到當年22歲時的這個教訓,否則不會發生今次事件。
26歲於一個短道速度滑冰選手而言當然不算年輕,如果今次國家體育總局是認真的,那麼王濛的事業便完蛋了,但對於一個天才級運動員,這樣的懲罰,需要嗎?
至於史奈達與伊度奧,老早被寵壞了,目中無人,點罰點改好呢?講真兩個踢多三、兩年都退休的球員,如果我係佢領隊都費事煩,當冇事發生過!
文:盧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