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90年歷史的「蓮香樓」第二代傳人顏志人08年去世,他死前立下遺囑,將逾億元遺產分予三奶,及由大太太和二奶所生的其中三名子女。但遺囑正本一直不知所終,引發手持遺囑副本的三奶與六名子女爭產。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相信死者因與三奶關係變差,而與子女關係改善,故已將遺囑正本銷毀撤回。法官判三奶敗訴兼付堂費,遺產由六名子女平分。死者其中一兒子對判決感到高興。 記者:黃幗慧
原告三奶韓怡昨無到法庭,代表律師表示,現正研究判詞。死者的女兒瞻華及兒子令仍,昨親自到法庭領取判詞,事後再分道揚鑣與律師開會。
另一兒子尊理對本報說,他對判決感到「好開心」,認為法官觀察入微。尊理笑言「其實知道贏梗」,他指父親臨終前很關心各子女。對於法官說死者在死前與子女關係改善,尊理強調他們幾兄弟姊妹與父親關係「一路都係咁好」。他們很了解父親的性格,他相信是三奶死纏難打,父親才立下涉案遺囑。被問及會否擔心三奶提出上訴,尊理說:「佢自己決定,冇話驚唔驚,法官係咁判,佢自己明知係冇,仲敢打,阻人咁多時間,其實係好細單嘅案。」
03年立遺囑遺產分四份
六名被告包括顏志人與正式結婚的大太太朱淑堅所生的兩女兒信華(65歲)、瞻華(62歲)、兩兒子尊彝(63歲)、尊理(60歲),以及二奶朱兆齡所生的兩兒子令仍(47歲)、令朱(44歲)。朱淑堅與朱兆齡為姊妹。原告三奶韓怡(55歲)並沒有子女。
在外國大學修讀文學的顏志人精通中英文、藝術和歷史,博學多才的他為人聰敏,經營多項生意,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蓮香樓。顏志人在08年3月4日離世,終年88歲。他03年3月立下遺囑,將遺產分四份,韓怡獲其中25%,兩女兒獲55%,令仍得餘下20%,其餘三兒子不獲分毫。韓怡聲稱,不獲遺產的三兒子,是因為他們學業和事業表現不佳,或與父親關係差所致。
法官形容韓怡的證供偏頗,將自己與被告的惡劣關係,當成是死者與子女的關係。她眼見其中的三兒子不獲遺產,故作供時可能為配合遺囑內容,而說三人與死者關係差。法官指,韓怡聲稱在律敦治及東區醫院任職醫生的令朱與父親關係不好,但在死者患病時,令朱有份照顧父親,他兩兒子也是由死者改名。
法官又指,韓怡說尊彝為人自大又不聽話,事業表現差,不得死者歡心,但法官相信死者曾稱讚他識做生意,其實尊彝與死者關係差,是因韓怡所致。韓怡指控尊理令製衣廠蝕200萬元,但根本無證據支持。法官接納兩女兒的證供,指死者曾明言希望留下金錢給尊理,但必須確保他不會亂花。
聲稱與顏志人同居24年
韓怡聲稱與死者同居24年,關係一直融洽,但法官卻提出質疑。法官認為死者在03年起已與韓怡關係變差,故另買杏花邨單位,計劃自行與工人搬到杏花邨住,沒有預韓怡的份兒。
遺囑正本失蹤,法官指死者一向將重要物品存放在家中夾萬,但夾萬內未有發現遺囑正本。法官不信他將遺囑存放在一個秘密地方,亦不接納是被告將遺囑取走,相反認為是因死者與子女關係改善,而與韓怡關係日差,可能因而銷毀及撤回遺囑,然後再考慮如何分配遺產,但死者在08年2月中風,3月離世。死者銷毀遺囑,與死者曾公開表示,不分產給韓怡的做法脗合。除經營生意外,顏志人多作物業投資,遺產以物業為主。根據資料,顏至少買賣過逾25項物業,包括杏花邨、玫瑰新邨、深灣軒等住宅單位,另有工廈單位,遺產估值逾億元。
案件編號:HCAP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