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暑期工及其僱主是否需要供強積金?暑期工結束後,強積金賬戶應如何處理?
答:根據《強積金條例》規定,凡受僱期滿60日,且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在職人士,無論全職或兼職,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即使暑期工,只要符合上述規定,同樣享有強積金權益。
長遠累積一筆儲蓄
僱主部份的供款會由僱員工作的第一天起計算;僱員如須供款,則可享有「免供款期」,即在受僱首30日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的供款期,毋須供款。
完成暑期工後,該強積金賬戶的累算權益會轉移至保留賬戶內繼續投資。
不要小看這筆資金,因為在複式效應下,長遠可累積一筆儲蓄,作為基本的退休保障。故此,即使沒有再供款,計劃成員亦需要好好管理這個強積金賬戶。
積金局熱線:29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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