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志人死前 七千萬賣蓮香樓

顏志人死前 七千萬賣蓮香樓

【本報訊】蓮香樓在1889年創立於廣州,本來只是糕餅店,上世紀二十年代來港開分店,由顏志人的父親顏樂天打理。他去世後,蓮香樓由兩兒子顏志人及顏同珍接手。顏志人的子女一直甚少參與蓮香樓業務,茶樓一直由顏同珍的兒子顏尊輝打理。直至蓮香樓最後一個股東顏志人08年死後,第二代後人便因爭奪蓮香樓而鬧上法庭。
有「蓮蓉第一家」美譽的蓮香樓1889年在廣州開業,首創蓮蓉餡料糕點,1910年由廣州「茶樓王」譚新義收購,由顏樂天出任掌櫃。

顏尊輝上環開蓮香居

蓮香樓於1918年來港開店,由顏樂天負責管理業務。1949年顏樂天死後,蓮香樓交由其兩兒子顏志人及顏同珍接手。顏同珍的兒子顏尊輝在七十年代幫手打理,本來一直相安無事,直至顏同珍及顏志人分別於06及08年過身後,蓮香樓第二代後人便出現糾紛。
顏尊輝在09年另起爐灶,在上環德輔道西開設「蓮香居」,引來顏志人的子女不滿,指控顏尊輝影射蓮香樓,告他侵權。但其實顏尊輝才是蓮香樓的股東及董事,後來亦因證實身為蓮香樓最後一個股東的顏志人在死前,以7,000萬元將蓮香樓股份售予顏尊輝,爭奪蓮香樓案才告一段落,故顏志人的遺產官司,並不涉及蓮香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