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一腳踏兩船,與新歡性交時拍下她的裸照。自言與教師是「主人與奴隸」關係的新歡,以教師已有女友為由疏遠他,教師卻以公開裸照恐嚇她,裸照終在兩年後流出。教師否認刑事恐嚇等兩項罪名,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嚴毅(31歲)原被控與21歲以下女童非法肛交、刑事恐嚇及發佈淫褻物品共三罪,後改控刑事恐嚇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庭禁止傳媒報道事主身份,以X小姐來稱呼事主。
MSN收到8張照片
20餘歲的事主昨供稱,她於08年12月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與被告結識,同月下旬拍拖。被告於09年1月,先後5次帶她到九龍塘的時鐘酒店及住所性交,被告兩度拍下她的裸照。
事主續稱,除被告外,她從沒有讓任何人為她拍裸照。她其後獲知被告已有女友,在09年1月28日(大年初三)跟他最後一次見面後不再與他見面,更在二月下旬與被告分手,從此不再聯絡。
被告在事主臨分手前透過MSN要求她找他,揚言「如果唔搵,或者可能啲相會喺互聯網出現」。事主指由於被告是教師,他不信被告會這樣做。
事主一名友人於今年2月12日透過MSN收到8張事主的裸照,事主得悉後報警。
以主人與奴隸相稱
辯方盤問事主時引述她私人Blog的內容,證明並非如她所言自09年2月後不再跟被告聯絡。
辯方讀出部份Blog的內容,指事主於2月17及27日談及與被告性交一事。她又以主人、奴隸來形容兩人關係,用「master」一字來稱呼被告。Blog顯示事主不時安慰被告,如她在3月12日表示:「唔好唔開心,takeiteasy。」
辯方又指,事主對不能公佈兩人戀情有微言,又在3月17日表示與被告分手,「唔想再玩呢個遊戲,呢個遊戲規則我唔識玩」、「家唔再係奴隸年代!」
事主對於上述內容均表示記不起,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KCCC6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