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姦女友逼手淫發逾150淫褻短訊 要求「自慰娛樂吓我」

男生涉姦女友逼手淫
發逾150淫褻短訊 要求「自慰娛樂吓我」

【本報訊】中五男生與鄰班女同學拍拖僅四個月,涉嫌向女生多次提出性交要求被堅決拒絕後,以公開兩人親密關係作要脅,女生為怕同學知道醜事,不敢離開男友,被迫替他手淫。男生於去年8月變本加厲,將女生強姦,事隔一個月再逼她手淫,更於五天內連發百多個淫褻短訊,包括叫她自慰取悅他。女生終忍不住向母訴苦並報警。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現年17歲被告許嘉誠否認強姦及非禮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7日在將軍澳唐明苑寓所強姦同齡女生X,並於9月8日在同一地點非禮X。
控方在庭上播放女生X的會面錄影。X在片段中表示,她與被告就讀同一學校,09年11月尾開始拍拖。至去年4至6月,被告四次趁兩人獨處,吻她、摸她身體及意圖與她性交,她不願意,被迫替被告手淫。她向被告指拍拖不一定要有性行為,被告即時發惡,以「好多朋友都咁做」為藉口,要脅稱如她選擇分手,他會向同學公開兩人親密關係。為怕同學知道醜事,她被迫遷就。
X稱,被告於去年8月7日帶她到涉案寓所,甫抵家門便又抱又吻,繼而摸她下體。她推開被告,但他強行拉她入房將她強姦,她不斷叫「唔好」、「救命」,幾經辛苦才掙脫。被告大發脾氣,以粗言穢語辱罵她,更逼她手淫。她受辱後傷心難過,惟怕被告在學校中傷她,始終不敢離開被告。

現年17歲被告許嘉誠涉強姦及非禮前女友。 謝榮耀攝

緊拉裙子避過再施暴

至9月8日,被告藉口取功課騙她回家。X指,被告返家後欲再施暴,她緊拉裙子避過侵犯,卻被迫替他手淫。事後連續五天,被告發出逾150個淫褻短訊給她。其中於9月11日發短訊自稱「好悶」,要求X「不如自慰娛樂吓我」;翌日又說給X四個選擇,包括「被他指插下體」;「洗乾淨上我屋企做愛」;「都係要做但不會破處女膜」及「離開」。她覺得短訊內容顯示被告「好衰」、「唔係好人」,所以將短訊全部儲存。
X稱,其母於13日勸她不要只顧拍拖,她忍不住將事件告訴母親及報警。被告同月27日在律師陪同下往警署自首。他在警誡下稱,與X於09年12月起拍拖,至去年8月分手,去年9月再無聯絡。
案件編號:HCCC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