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名男子涉嫌游說內地人來港投資生意,在酒店設「天仙局」,藉玩撲克遊戲騙去720萬元。案件今年1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日撤銷他們串謀欺詐的控罪,將他們「放生」。控方解釋案情複雜,半年後才能作決定,遭裁判官批評,指警方應完成調查才拉人。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指,檢控人員如發現案件情況有變,或有新的材料,導致沒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可能會撤銷控罪。
律師鄧達明表示,如果涉案證人拒絕出庭作供,或律政司發現控方證人證供有問題,甚至出現造假,或警方在搜集證據時出現問題,律政司在沒有合理勝訴情況下會撤銷控罪。鄧又指會偶然出現律政司撤銷控罪的情況。
大律師陸偉雄估計律政司因舉證有困難才有此舉。然而,他認為控方留有伏線,因為今次控方以「撤銷」方式處理,而不是以「不提證供起訴」來處理。陸指,不提證供起訴等於宣佈被告無罪,日後即使再有新證供,也不能再重新檢控。
控方稱複雜調查需時
七名被告為居於內地的盧印剛(40歲)、黃少麟(49歲)、吳祖貴(33歲)、陳自勝(33歲)及港人陳建超(47歲)、邱遠青(36歲)和黃建正(47歲)。
控方表示,控方在翻閱所有涉案文件,諮詢律政司後決定撤銷控罪,並將案發當日從各被告身上搜出約數十萬元現金交還被告。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控方為何需時約七個月才作此決定,控方回應指案情複雜,需花時間調查。錢禮則批評警方,指警方應完成調查才拘捕被告。控方表示會將裁判官意見向警方轉達。
案件今年1月20日首次提堂,控方當時指各被告於09年12月16日至今年1月18日詐騙3名內地男子。被告訛稱打算向他們購買內地樓盤或作事務貿易,安排到酒店洽商,誘使他們參與撲克遊戲,令他們損失720萬元。
涉案第4被告陳自勝另被控一項拒捕罪,控方准他簽保守行為。案情指1月18日,警方西九龍總區總督察鍾雅倫與同袍,到尖沙嘴香格里拉酒店附近監視各被告。鍾在行人天橋截停陳時,陳揮右臂推鍾,兩人跌倒地上。鍾弄傷右膝,同袍制服陳。陳昨准自簽1千元,守行為1年,兼付堂費300元。
案件編號:KCCC2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