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酒樓集團的26歲少東,去年3月險遭兩名點心部職員糾黨綁架。兩男兩女綁匪早前先後承認一項串謀強行禁錮罪,法官彭偉昌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綁架罪行可惡,令肉參及其家人飽受長時間恐慌,稍一不慎更可能造成性命威脅,判四人監禁五年半至八年。一名女被告的丈夫聞判後反應激動,不斷將頭撼向證人台聲言自殺,擾攘近一句鐘才被制服送院治理。記者:陳曉薇
兩男兩女被告包括潘智豪(36歲)判囚六年,蘇俊傑(20歲)囚五年半,楊少英(53歲)囚八年及林賽玲(41歲)囚六年八個月。案情指事主X於09年加入父親經營的酒樓集團任宴會經理,在沙田分店工作。去年3月5日,一名聲稱姓楊女子致電他,表示想預訂40至50圍婚宴,三日後會與姻親到酒樓睇場,但她不熟該區,X表示會接她。
「肉參」機警掙脫
X於3月8日再接到楊的電話,於是到酒樓外接她。楊當時戴口罩及頸巾,指着泊在路邊的豐田七人車,表示車上姻親身體不適,要求他幫忙扶落車。X進入車內後,車內長髮穿花衫的「女子」突用男聲說:「我好辛苦!」X才警覺對方是男人。該男子緊捉其手臂,X大叫救命,最後成功掙脫下車及報警。
法官昨指潘、蘇及林均曾在涉案酒樓工作,潘與林更屬情侶關係,四人在行動中角色主動,分工行事,案件有一定程度策劃。楊因在開審後三天才認罪,獲最少刑期扣減,被判監八年。她與丈夫聞判後表現歇斯底里。楊在犯人欄內嚎哭,與懲教署職員糾纏,其夫欲衝往犯人欄但被阻,之後跪地不斷將頭猛撼證人台,聲稱要自殺,後遭到場保安制服送院。
案件編號:HCCC24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