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從事非家務應舉報

外傭從事非家務應舉報

懷疑有外傭協助顧主處理非家傭職務,可向入境處舉報。入境處表示,2011年上半年,該處共執行約6,000次反非法勞工的行動,拘捕超過2,700名非法勞工。

僱主外傭可被檢控

該處重申,外籍家傭只能為其僱傭合約上的僱主,執行合約上所訂明的家務。
其僱主亦不得安排其受僱於其他人士或從事其他職務。如傭工從事未經許可的業務,即違反逗留條件,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入獄兩年。
違法傭工會被遣送離境,入境處亦會嚴格審核其日後的工作申請。
此外,協助或教唆外傭違反逗留條件,亦會被檢控相關罪行。
巿民如欲舉報非法勞工,可致電28241551、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或
網上舉報 http://www.immd.gov.hk/chtml/eservices_b2.htm
檔案編號:07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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