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大照明(8229)五名高層及職員涉嫌向港交所(388)及在招股書中,將2001至02年度的營業額最少誇大2000萬元,以協助公司於02年在創業板上巿,成功集資6300萬元,其後又涉及以相同手法申請轉往主板上巿,但最終放棄。五人否認串謀詐騙、作出虛假陳述、串謀使用假文書及洗黑錢等21項控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包括東大照明主席朱展東(58歲)、其胞弟及公司董事朱植杞(54歲)、銷售經理莫林芳(40歲)、朱氏兄弟的姊妹兼公司會計經理朱碧鶯(49歲),以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鄒秀芳(38歲)。
申請轉主板疑再誇大
控方開案陳詞指,東大照明02年在創業板上巿時,向港交所訛稱,截至02年3月31日止的全年營業額為1.5億元,當中最少2000萬元屬虛構。另訛稱該年度來自歐洲客戶VezaluxBV的營業額為250萬美元,但實際只有75萬美元。有關虛假營業額亦刊於招股書中。
控方指出,被告為掩飾涉及Vezalux的虛假交易,製造假發票及付款紀錄,而朱植杞及朱碧鶯更從其銀行戶口轉賬款項予公司,冒充客戶支付的貨款,款項最後轉回兩人戶口。
其他控罪包括,各被告於02至04年間,發表虛假的公司季度報告及年報,又於04年為公司申請轉往主板上巿時,再誇大營業額至2.5億元。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