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挑戰政府 龕場辯稱等同神龕

首宗挑戰政府 龕場辯稱等同神龕

【本報訊】首宗私營骨灰龕場挑戰政府的訴訟,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元朗牛潭尾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提出司法覆核,指骨灰龕等同神龕,用作供奉神明及先人,同屬鄉村式發展的許可用途。規劃署則反駁,神龕是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骨灰龕則被歸納為殯儀相關設施,不可混為一談。法官聽罷陳詞押後判決。
六名申請人為明月山經營者香港生命集團(8212)的子公司,要求推翻規劃署署長於去年10月下令明月山停止違規發展的決定。

規劃署指破壞鄉郊

明月山所在地段在牛潭尾分區大綱草圖內,被劃為鄉村式發展,神龕是其中一類獲許可用途。申請人爭拗骨灰龕等同神龕,買了骨灰龕位的客人不一定放置骨灰龕,也可擺放先人物品供奉。而且大綱草圖沒列明鄉村式發展地皮上興建骨灰龕,需向城規會申請。
規劃署則指在鄉村興建骨灰龕,並非服務村內居民,反引來數百或數千人出入,造成交通及噪音問題,破壞鄉郊特色。
另一間被指違規的私營骨灰龕場沙田孝思園,其執行董事梁錦濠昨亦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HCAL3/11

明月山的香港生命集團主席林衞邦(左),與孝思園的梁錦濠(右)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