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熱門產品如iPad2頻傳缺貨,有讀者經豐澤購買,須「先付款、後驗貨」也只好「就範」,惟驗貨見iPad2崩了一角仍不可更換或退款。另有讀者買冷氣機時購買了兩年「安心保」計劃,原來並非「全保」,不包換雪種。
個案一:拆開貨盒不能換機
曾小姐指摘豐澤售iPad2條款約束嚴格。「要畀咗錢先驗貨。一打開件貨,發覺左下角崩咗,但豐澤話一經拆開無得換新機。」單據條款列明蘋果產品不包括10天內有壞可退貨或退款保證,如貨品有零件問題、任何損毀等,有關維修及保養均由供應商即蘋果電腦負責。此外,單據備註上亦寫明了「開盒已經有問題,左下角崩」句子。
豐澤職員曾替她聯絡蘋果電腦,指她可自行到維修中心修理。隨後曾小姐往中心,蘋果職員卻稱要另外收費,「新買嘅機,唔係我整壞,拎去維修竟然要收錢,邊有咁嘅道理!」她拒絕,繼續與豐澤交涉。「豐澤話幫我聯絡蘋果,到家都未有人聯絡我;再打去問蘋果,又話從未登記我嘅資料,唔會處理,俾人當波踢。」
蘋果電腦及豐澤分別回覆本報,已聯絡曾小姐安排換貨;曾小姐向本報表示滿意豐澤安排。
她說:「但消委會回覆我,指蘋果電腦連消委會都冇回覆,真係大公司唔休做。」
個案二:安心保不包換雪種
黃先生4月時在豐澤購買了一部飛歌牌冷氣機,同時以580元買了兩年「安心保」保障計劃。到了5月,冷氣有問題,促豐澤派師傅上門維修。師傅發覺冷氣機壞雪種須更換,惟「安心保」並不包括更換雪種。「換雪種連檢查費,要我另外畀800蚊。之後問豐澤點解安心保唔包呢樣服務,佢解釋話只係包換電子零件損壞!」
豐澤回應,添加雪種非「安心保」保養範圍,故須轉交承辦商上門報價及跟進。
宜先了解銷售條款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商戶銷售商品時所訂立之條款,如已清晰地表述有關細節讓消費者了解,基本上已盡其責任,「即係單據列明如貨品有任何損壞、零件問題等要搵供應商解決,零售商已列明條款,消費者惟有向供應商追究。」
但消委會強調,只要消費者獲任何一方安排退貨、換貨或退款,對消費者來說已獲最大保障。
她續稱,在購買一些條款較「嚴苛」的熱門電子產品時,應保持清醒,「心急想人買我買,如果有問題,就要承受損失,所以付款前最重要先了解條款。」
個案編號:0614022、06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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