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 中小企易墮法網

競爭法 中小企易墮法網

【本報訊】商界反對《競爭條例草案》主要原因,是質疑「打大鱷」不成,反令中小企墮入法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與香港經濟體系相似的新加坡,去年雖然只有一宗個案被裁定違反競爭法,但涉案的14個答辯人全屬中小企。不少立法會議員擔心香港實施競爭法後,中小企會易於被起訴;當局則堅稱難以預測將來企業的違例情況。

造成沉重經濟負擔

民建聯陳鑑林昨出席立法會一小組委員會時指出,有關數字反映中小企似乎較容易被起訴或被邀請答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指中小企未必清楚行為是否違法,有可能就每宗個案諮詢律師意見,在法律及訴訟上或有沉重經濟負擔。
與會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指出,雖然新加坡的數字反映,違反競爭法個案的答辯人主要是中小企,但她強調個案屬嚴重違規,如操縱價格、分配市場、限制產量及串通投標等,重申有關行為必須受到規管。
她指法例尚未實施,難以預測將來企業違例情況,也無法估計此競爭法對企業造成的經濟負擔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