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不滿九歲大女兒放學後遲歸家,今年5月30日晚,將女兒趕出青衣長宏邨住所家門。保安員發現女童在地下大堂流連,倦極但無法回家休息,致電其母後報警,女童有家歸不得達六小時。涉案夫婦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
律師求情指姓鄧男被告(44歲)靠4,000元綜援金維生,但間中會當掃漆散工,姓葉女被告(35歲)兼職送食物予老人家,月入2,000元。兩人因一時衝動犯案,事後社署已介入,夫婦亦參加改進課程,學懂如何與女兒相處,盼可輕判。
案件編號:TWCC19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