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旺角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其妻與婚外情女友早前爭奪消防處的120萬元僱員賠償。蕭的遺孀禤美英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追討人身傷亡賠償。
死者女友也可申索
原告禤美英以蕭的遺產代理人身份入稟,被告為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消防處處長。
禤美英就08年8月10日發生的嘉禾大火意外,指被告疏忽致蕭永方喪生,要求賠償。
律師梁永鏗指蕭生前的同居女友盧秀欄,也可以「受養人」身份申索。
至於人身傷亡賠償金分配,一般情況下須列出死者生前開支,賠償金按生前開支比例分配。
盧秀欄於去年率先入稟向消防處追討僱員賠償,蕭妻則緊隨其後以未亡人身份追討。法官將兩案合併,並決定先確認盧的身份是否有權獲分賠償,但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案件編號:HCPI5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