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賴昌星被加拿大當局遣返中國,賴的代表律師馬塔斯(DavidMatas)大嘆不公平;國際特赦組織也指賴回國後,未必安全。
馬塔斯給加拿大新聞社一份長達五頁的聲明中指出,聯邦法庭法官的裁決是錯誤的,理據前後矛盾,法官竟承認中國人權狀況和司法體系不理想,死刑不被公開,賴的大哥賴水強已在獄中離奇死亡;卻又採納中國政府的「非尋常的保證」,包括賴若被遣返,不以秘密審判方式審理賴案,加國官員也可赴庭旁聽;賴可延請辯護律師,同時不會遭到虐待或處決。這些保證從未有過,為何法官和加國政府都相信中方會履行承諾?判決賴應被遣返。法官的法律邏輯太過遵從兩國政府的意願。但馬塔斯亦讚賞加拿大的司法體制,在過去11年處理賴案的表現,已為中國樹立榜樣。
國際特赦組織加拿大分部秘書長尼夫(AlexNeve)則表示,自賴昌星潛逃來加拿大後,一直注意他的案情。
國際特赦組織從不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大陸會是一件安全的事,不同意法官的裁決。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