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女誤交損友,聯群結黨虐打一名欲退出黑社會的輕度智障青年。六名被告早前遭判囚,少女昨在區域法院獲判罰款。辯方大狀求情時指少女母親本欲效法「孟母三遷」,讓女兒遠離壞朋友,奈何學歷不高未能辦妥。惟法官葉佐文揶揄指孟母也非讀書人時,大狀竟謂「佢都唔算讀得少,起碼佢識得響個仔背脊刺精忠報國」,誤將岳飛母親當孟母。 記者:楊家樂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16歲李姓女被告被控普通襲擊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感化官指她缺紀律、欠自制,家人支援亦不足。但她已被還柙九個月,大致與應得總刑期相同。基於情況特殊,判罰23,000元,但可用9個月監禁代替。
被告母擬遷居避壞朋友
由於言語誤會,辯方以為要交罰款,要求半年籌錢。法官即謂:「唔好嘗試去畀呢筆錢,我覺得冇需要。」法官又謂,可用還柙期代替罰款,建議被告省下罰款進修。法官坦言對被告只靠自己及家人改過不樂觀,但希望她吸取教訓,並以自身經驗鼓勵他人。
被告昨由林姓大律師代表求情。林指被告已有悔意,母女關係大為改善,母親更願意放棄區議員助理工作,全職照顧女兒。
為說服法官,林堅稱相信被告為人,又指自己曾替不少年輕罪犯辯護,「見到啲十幾歲嘅青年人事後寫信多謝我,我就最滿足」。法官卻笑指林幸運,「好多大律師連車牌都俾人踢爛」。
林又指涉案「嗰班人都衰晒」,但被告母親仍會向房署申請調遷,希望效法「孟母三遷教子」。惟法官指問題存在已久,至今仍未行動實在太遲,「懷疑個母親有心無力,我作為父母官就唔放心喇」。
稱孟母兒背刺字
林解釋遲遲未搬家,只因被告母親教育水平低,不諳手續。法官指「孟子個阿媽都唔係讀過好多書」,林竟謂「佢都唔算讀得少,起碼佢識得喺個仔背脊刺精忠報國」。法官似未察覺林誤將岳飛母親當孟母,但在庭上旁聽的負責調查探員已伏在桌上偷笑。
孟母三遷是指生於兩千多年前戰國時代的思想家孟子,年幼時其母為選擇良好的環境教育孩子,三次遷居。至於岳飛母親趁兒子出征前,在其背脊刺上「精忠報國」四字,發生於北宋年間,距今八百多年。
案情指,23歲輕度智障事主於去年8月初獲邀加入14K分支「田心鵬」,但同月表示欲退會,隨即遭七名男女被告虐打、以煙頭灼身、逼吃寵物糧、禁錮在廁所,甚至逼事主替一名被告口交吞精液。事主最終逃脫,出現急性腎功能受損。
案件編號:DCCC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