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公務員退休後重返政府工作,或加入16間指定的補助機構,其退休金會在受聘期間被暫停發放。政府決定9月起取消有關限制,容許這類員工一邊支取新工作的薪酬,一邊領取退休金。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新安排對公務員來說是遲來的春天,「但遲到好過冇到」,估計有數百名員工受惠。
包括16間補助機構
根據現行安排,所有領取退休金人員,不論是前首長級公務員抑或是基層公務員,在再度受聘於政府或16間經刊憲的補助機構期間,一律受暫停發放退休金安排所規管,除非有關人員為政府或經刊憲的機構擔任無薪工作、有薪兼職工作式短期有薪工作。該16間機構包括8間大專院校、醫院管理局、職業訓練局、房屋委員會、金融管理局、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本港有數以百計政府資助機構,但限制發放退休金的安排,只局限於上述16間機構,並不公平,因此決定把16間補助機構從憲報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