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來說,難的字,不一定是難寫的字。
張宜剛上小學、開使用字典的時候,意外地發現「匚」(音「方」)和「匸」(音「夕」或「喜」)是兩個不同的部首,前者左上、左下兩處皆是方角,收筆為一橫劃;後者左下是一圓角,收筆末端須向下略作彎曲。這兩個字在一般的電腦打字軟體裡是沒有差別的,在小學生用的字典中也必須依賴放大鏡才能辨識。我花了很大的力氣才一一辨明這兩個部首轄下之字有甚麼區別,但是轉眼還是忘了。
至於張容,說他永遠弄不清的就是「以」和「已」。「以為」、「已經」總是會寫錯。我只好把甲骨文、小篆拿出來比對,讓他認識「以」原先代表「始」、代表「原因」;而「已」則意味著「止」、意味著「完畢」。這兩個字在初文階段的字形就像兩隻蝌蚪一般,只不過是「頭下尾上」與「頭上尾下」的區別。他看了之後顯得非常驚訝,將字紙顛來倒去,說:「怪不得我分不清楚。」
「這樣比對解釋過以後,會比較清楚了嗎?」
「當然不會清楚的啦,這就是要讓你分不清楚的字嘛!」
我逐漸體會出一個道理:無論是大人,或者孩子,但凡學字、用字,都是透過一層表象的符號,去重新認識和迷惑著數千年(甚至更久)以來不同的人對於符號的專斷定義。「以」、「已」二字之經始而終,終而復始,有始有終,無終無始,引得我呆想良久,感覺其中一定還有連綿不盡的奧秘,我想我的樣子一定狀似無所事事。
張容在小學畢業之後的暑假裡經常保持無所事事的狀態,他說多睡和多吃蛋白質食物一樣重要,練琴只練八分鐘,發呆和看漫畫的時候已經具體呈現了公務人員上班期間的神情儀態。我忽然靈機一動,跟他說:「來談談字吧。」我有了題目──
「你覺得最有情感的字是甚麼?」
「『恨』吧?」
「為甚麼不是『愛』呢?」
「『愛』這個字可能會在其他地方出現,所以不準確、不集中,情感就不完整了。」接著他表示:既然要說「最有情感」、「最能表現情感」,那麼這個字就應該只能表達這個字的意思。
「可以舉一個『愛』不表達『愛』的例子嗎?」
「像愛爾蘭、愛丁堡。」
「翻譯的地名不能算罷?」
「當然算啊,它不就是個『愛』字嗎?可是並沒有情感在裡面啊!」
「除了地名以外呢?」
「『愛之味』的『愛』也沒有表達情感,它是品名。」
「『恨』呢?」
「『恨』很強烈,而且沒有別的地方會用這個字,除了真的『恨』,沒有別的東西會用『恨』來當符號。」
我猜想孩子已經在他們的直覺裡發現了我們用字的成見、甚至意識型態。人們使用語言,對於美好、幸福、愉悅、歡快……的嚮往和耽溺總令我們將表達這些情態的符號無限延伸,使之遍布成生活的名相。從而,它們反而不準確了。孩子察覺了這一點,卻不勞抽象性地分析或演繹。他們很直接,要問他們情感方面的事,答案總是一翻兩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