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炮轟運輸署、路政署及公共事業機構集體浪費公共資源。公共機構因道路施工而臨時封閉咪錶車位,很多時都處理不當,例如工程提早完成,卻任由咪錶車位繼續封閉三個星期,令駕駛人士不便之餘,咪錶收入也大減。公署決定展開詳細調查。
完工繼續封三周
申訴專員公署昨表示,早前接獲多宗投訴指,公用事業機構在道路施工期間臨時封閉設有收費咪錶的停車位,對駕駛人士造成不便。公署初步了解,按現時制度,公用事業在道路施工前須向路政署申請挖掘准許證,路政署之後會巡查,但不會查核工程進度與准許臨時關閉車位的時間是否相符,而運輸署亦不會監察公用事業機構在預定掘路工程期間,暫時佔用設有收費咪錶車位的情況。
公署發現一項在新界區的道路工程,施工的公用事業機構原向當局申請將路邊一列咪錶位臨時封閉一個月,結果工程只需一個星期便完成,但機構卻無通知當局提早解封咪錶位,令咪錶位不必要下封閉三個星期。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間,路政署巡查250個工程地點,發現有29宗不適當封閉個案,公署認為有必要展開詳細調查。
申訴專員黎年稱,由於設有收費咪錶的車位數目有限,駕駛人士對這類泊車設施需求甚殷,公署認為關閉車位的時間應盡量縮短。他批評,當局現時的做法不理想,既浪費公共資源,亦對駕駛人士造成不便。在公署展開初步查訊後,運輸署及路政署已採取改善措施。
運輸署和路政署回應稱,會配合公署調查,並已採取多項改善措施,包括運輸署人員例行巡視地區時,會盡量每周查看臨時關閉的咪錶位的情況,亦會要求有關的公用事業機構定期提供工程進度的相片等。路政署巡查時,一旦發現臨時關閉的車位有不當情況,會立刻通知運輸署跟進。在採取措施後,不當個案由去年10月至今年1月的29宗下降至今年2月至5月的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