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前總經理詐財判囚

電盈前總經理詐財判囚

【本報訊】電訊盈科直銷部前總經理許尊傑(圖),隱瞞自己與多間電盈外判合約代理商的利益關係,將多份物流及核實定單服務合約,外判予自己、妻子及朋友的三間公司,合約價達5,330萬元。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昨判刑指,被告利用其職位將合約判予自己公司,不相信他沒有得益,亦不接納他為公司發展才犯案,判囚20個月。

合約價值5330萬

案情指,被告於05年7月至08年10月間,將四份共值1,100萬元的物流合約,判予自己與大學同學開設的物流公司;又將四份共值3,880萬元的核實銷售定單及統籌物流服務合約,判予該舊同學的顧問公司。早前承認四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
被告與妻子另開公司,表面上由被告相識的人士持有公司,承接電盈價值350萬元有關銷售及定單核實的電腦服務工作。
被告求情曾指為控制工作進度而選用相識人脈,以及由自己公司承接外判合約,但不為法官信納。
案件編號:DCCC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