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汽車技工為怕打擾夜歸妻子,為解決性需要,待送兒子上學後,先後在幼稚園及女校的校門外,坐在車上邊看着女學生邊手淫。他早前證實頸部有惡性淋巴腫瘤。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指法庭須保護少女免受侵犯,但基於人道理由,怕判監影響被告接受化療,故判入獄4個月,緩刑2年。
已婚育有兩子的被告龍浩(46歲)昨上庭時已剃光頭髮,早前他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露械罪。案情指,今年5月12日早上8時許,他被巡警發現在黃大仙聖母書院對出馬路,當有女學生經過,便在車內露出陽具自瀆。他被捕後供出今年4月曾在幼稚園門外犯案。
案件編號:KTCC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