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僭建案 建築師上訴得直

天台僭建案 建築師上訴得直

【本報訊】正當新界丁屋及高官寓所僭建問題越揭越多的時候,房屋署一名月入6萬元的建築師葉沛霖,明知其何文田恆信園單位有僭建天台屋,三年來仍拒絕履行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最終被檢控。他承認控罪被判罰款9.8萬元,但不滿罰款太高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昨被判得直,法官將案發還裁判法院再量刑。
本報昨透過屋苑管理署聯絡上訴人,他拒絕回應事件,也不知道僭建天台屋是否仍存在。

單位出售時仍未清拆

上訴人07年購入恆信園頂樓單位時,面積600平方呎的僭建天台屋已存在,屋宇署同年12月發出清拆令,去年9月向他提出檢控。上訴人已於今年2月以835萬元將單位出售,當時天台屋仍未清拆。
法官張慧玲認為,不能忽視最近就僭建物引起的爭議,屋宇署會因應僭建物的危險性而決定是否急於清拆,此政策可能影響上訴人如何看待清拆令。
法官表示,上訴人以為屋宇署容忍沒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但原審裁判官沒有裁定是否相信他的說法。而本案案情並非十分嚴重,但原審裁判官認為可以判監,而決定以罰款代替,或導致金額過高,亦不當地指上訴人的刑責等同買入單位後自行興建僭建物。
控罪指上訴人在09年10月至去年6月間,無合理辯解下沒有遵從清拆令。法例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另加每日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原審裁判官判上訴人基本罰款5萬元,以及拖延清拆244天每天200元罰款,合共9.88萬元。
案件編號:HCMA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