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國內涉內幕交易首宗民事索償案例 9月京開審

黃光裕國內涉內幕交易
首宗民事索償案例 9月京開審

【本報訊】正在獄中躊躇滿志謀劃競投英國「皇家方舟」的黃光裕,再惹上官非。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決定9月開庭審理黃光裕於中關村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意味他或面臨13萬名股東潛在「原告」,及數以億元計的賠償金額。
記者:周燕芬

代表是次訴訟案原告李某的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對《証券日報》稱,此案被告為黃光裕與妻子杜鵑,並不涉及到國美(493)。對打贏這場官司,張遠忠顯得信心十足。

涉中關村股份買賣

張遠忠稱,本周三已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開庭傳票,由其代理的投資者李某起訴黃光裕內幕交易證券民事賠償案,將於今年9月6日上午開庭。據悉,這名投資者於07年6月13日以每股10.39元(人民幣.下同)購入了中關村,在07年6月15日以每股10.08元的價格全部賣出。

或面臨眾多股東索償

李某認為,自己賣出股票的行為與黃光裕等人購買股票的行為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內幕交易行為存在因果關係,請求法院判決黃光裕、杜鵑等內幕交易責任人賠償。
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是迄今為止內地首例。業內人士指,黃光裕民事賠償案倘開庭,黃光裕還可能面臨眾多投資者的民事賠償訴訟。
08年5月,黃光裕作為中關村的董事,宣佈將估值高達180億元的鵬潤地產注入中關村,但在公佈重組消息之前,其於07年8月至08年5月間,決定並指令他人通過79個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餘股,成交額共計逾13.22億元。於08年5月7日止因而錄得賬面收益逾3.06億元。
早於去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黃光裕犯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判其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6億元,沒收2億元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