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匙例避炎夏 12月生效

停車熄匙例避炎夏 12月生效

【本報訊】政府決定把停車熄匙法例生效日期推遲三個月,今年12月15日生效。環保署副署長陳嘉信昨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承認,推遲法例旨在避過炎夏,「大家都唔希望喺最熱嘅時候生效」。法例生效首月為緩衝期,執法人員將以口頭勸喻違例司機,但之後違例者將罰款320元。

停車一小時 豁免三分鐘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余若薇在會上批評政府欺騙立法會,對延遲生效日期至年底的做法不明所以,「我覺得政府做嘢永遠都係咁樣呃人囉。九月尾十月,已經係香港比較凉嘅時間。」民主黨議員甘乃威則批評,環保署至今未交代停車熄匙的宣傳計劃、人手編配,質疑「簡單交代工作進展都冇,究竟十二月中係咪真係做得到呢?」
政府計劃八月底就停車熄匙附屬法例刊憲,待立法會十月復會後審議細節,最快12月15日生效,由環境保護督察及交通督導員執法。每停車一小時,可有三分鐘豁免;遇上酷熱天氣警告或暴雨警告、的士站的士、正在上客或緊隨其後的小巴也可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