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繼續有參展商違規將「限制級」書刊於書展上出售。本報昨在書展預展上,發現至少兩個書商把封面標明是限制級(即18歲以下人士不宜觀看)的言情小說,放在當眼處,「未夠秤」的青少年可輕易購得。
貿易發展局自98年書展起,規定參展商不得在場內展出二級刊物(即含色情、暴力或令人惡心內容的不雅刊物);然而,至今仍有個別參展商冒險「踩界」,發售懷疑違規書刊。
本報昨發現雁南圖書公司將一本封面標明是限制級的小說放在當眼處出售;而全力圖書有限公司則將數本限制級、講述男同性戀的書籍放在當眼處出售。貿發局發言人表示,今早會到書商處了解,認為部份展商來自外地,未必了解香港的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