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昨在加拿大聯邦法院的保釋聆訊中,被當地警員指控他涉嫌經營地下賭場、協助放高利貸,甚至與當地的幫派組織罪行有關,但遭賴否認。
賴今將出庭應訊
在加拿大12年、現年52歲的賴昌星昨透過視像電話參與聆訊,他穿着紅色囚衣、戴着眼鏡、神情木訥。加拿大移民局傳召溫哥華的亞裔探員費雪(JamesFisher)作供,費雪引述線人指出,賴在烈治文的住所內,放置不少與澳門賭場連線的電腦,在場的賭客可與澳門同步下注,同時,賴亦與當地「大圈幫」合作,向賭客放高利貸,從中獲利。其合作夥伴前年4月被人槍殺身亡。
對於證人的指控,賴昌星代表律師斥探員供詞是虛構,同時以新證供為由,要求押後聆訊,獲裁判委員接納。預計今日賴會親身出庭聆訊,回應警方指控。而加拿大聯邦法院將於周四(21日)就賴暫緩遣返申請作出裁決,一旦賴敗訴,全案將會審結,不能再提上訴,意味賴最快下周一(25日)被遣返。
中央社